【招标】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将军澳——蓝田隧道——将军澳交汇处及相关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4
来源: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
点击:338
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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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NE/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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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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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拓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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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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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蓝田隧道-将军澳交汇处及相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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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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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包括兴建组成将军澳交汇处的跨海高架路。工程预计于2017年底展开,约需时38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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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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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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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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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佳先生
副总裁
艾奕康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沙田乡事会路138号新城市中央广场第2座8楼
电话号码:(852) 3922 9000
传真号码:(852) 3922 9797
电子邮件:ivan.tsang@aec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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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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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星期五, 12:00 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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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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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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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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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若2017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b.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i)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内的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在原定截标日期起计的过去15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涉及道路及渠务的工程合约,而该合约批出的价值不低于港币3亿元; 以及
(ii)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内的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在原定截标日期起计的过去15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涉及预制组件施工方法混凝土桥梁的工程合约,而桥面总面积(以桥梁两旁护栏内侧之间的桥面面积计算) 须不少于5,000平方米。
c.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17年8月7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 77 号华懋广场 12 楼1213 室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东拓展处总工程师/新界东 1,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d.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e.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f.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新界沙田乡事会路138号新城市中央广场第2座8楼艾奕康有限公司(电话号码 : 3922 9000,传真号码 : 3922 9797)索取。
g.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h.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i.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j.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www.gld.gov.hk/chi/services_2_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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